第21章:誰家走失的孩子?

我們何嘗不是也喜歡到海灘走走,並欣賞自己留下的一行腳印?於是彷彿便看到了一段人生的路程,儘管極其平常,卻總覺得曾經來過,曾經走過,曾經生存過,希望潮水不會把這小小的痕跡毀掉。 對我來說,這本書“走”到這裡,回頭瞧一眼那文字堆積起來的“腳印”,便也彷彿看見了一條路徑,伸入時間的厚度裡,從初時的隨意而作,到後來的欲拔不能。 我們到森林裡尋覓總要三五成群,他報聘我們的訪問卻是單獨一個兒跑來路燈明亮的鄉村。士滿朱事件後,野人越來越真實地在我們的眼前跳了出來,我們不得不拋棄所有的神話,掙扎著把我們的悟性擴大,重新把它看個仔細。這茫然地流連闖蕩的孩子,到底來自誰人的個家庭?整千年過去了,我們依然找不到他的親人。 這樣的事還不夠系人心絃麼? 《小生物》,陳錦發作品。 那億年來不曾為人所踩踏的森林,可能早已重疊著野人的腳印。宇宙大地蒼蒼莽莽,卻有一條脈胳可循。在地球這巨大的“胚胎”裡,可能老早把萬名萬相孕育齊全了,只待春和景明之際,便讓它們一齊脫胎鳴放,於是便有了各種聲音、形狀和顏色,即使無父無母的阿當,也這樣赤裸裸跑了出來,到一個叫伊甸園的地方。 一條自然的法規把萬物串連系在各自的位子上,一顆石頭經日月精華所傾注,可成晶瑩剔透的鑽石。然而鑽石不管如何完美,終究是一顆石頭,不會像它旁邊的一根小草,能夠成長和枯萎。 森林裡拍攝到的不知名昆蟲,誰讓它生存在這世界上?陸家明攝 這小草得天地之獨厚,生氣昂然,每一片葉子都美得無懈可擊,然而,它再完好也還是小草一株,不會像一隻爬上它葉子的螞蟻,能夠爬動和築窩。 而螞蟻這動物──哪怕是最高級的靈長目──不用細說,凡是理智正常的人,必定認同,不管它吸食了何種仙露瓊漿,在哪個洞裡得了天地正氣,在一個走過它旁邊的畫家的眼裡,還不是一隻苟且偷生的螻蟻? 石頭、小草和螞蟻被他畫進了水彩裡,然而被畫的這些物体,都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一回事。 這一番辨証並不離題,因為積澱的知識告訴我們,人是猿演變進化而來的。引伸開去,便等於說,有一種猿猴,曾經走出動物的圈子,斗膽逾越了自然的法規,顛覆了我們長久以來堅信不渝的道理,踏入人的圈子裡來,從渾沌狀態漸漸知道什麼是社會,什麼叫文明。 當人們找不到這半人半猿的物種時,便想起了身份模塗的野人。 人類始姐突然冒現 讓我們找找看,這野人最像哪個家族的孩子。 幾幀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的劇照曾使我們這兒的野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