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共对肃反“问责”的态度

随着《决定》的发布,马共对平反作出了澄清、解释和道歉,安抚了肃反的错误带来的悲愤,然而平反的处理远远不算完善,因为它坚持部队内部暗藏着敌奸,针对这些人进行肃反是没有错的。这一点难于令人信服。因为谁是敌奸?哪一位被错杀的肃反牺牲者是敌奸?《决定》没有给出答案。一些非当事人给出的答案却没有代表性,导致争议发生,直到今天。

《决定》也对持不同意见、得不到北马局的谅解,最终分裂出去的八支和二区作出严重的指控,指这两个单位“煽动‘造反’,大搞无政府主义,进行反党分裂活动,为澄清是非造成巨大障碍,说他们实际上起了敌人代理人的作用并没有错。”

如此强烈的字眼,与陈平在那时候讲得一番温馨的嘱咐:“(下山后),不要再分你我。大家要团结,不要再讲另一方的坏话。大家都是同志。”形成尖锐的对比和讽刺。

《决定》继续说,这两个单位内“极少数人中”有奸细,至于是谁?则“有待进一步调查。”这种捕风捉影的话术,也给后马共时代的左翼阵营内留下许多难于弥补的裂缝。

第一批平反完成后,过了5年,才终于进行第二批平反。“党内对那些从马境和中国上队的被处决者看法仍然没有完全一致”(取自《决定》),或许是个原因。这里的“不一致”,其中一个因素,是老谢争取为林锐平反,阿苏、阿成等人却不能接受。党内高层看来经过激烈的讨论,才在老谢让步的情况下勉强达成199593日的平反决定。原马共北马局发出平反通知书,给19[1]被误杀的牺牲者家属作出道歉、抚恤和恢复死者名誉,包括涉及林锐事件的大东(老中委阿仲)、林木(巫天旺)、阿凡(叶冠柏)、古宁(方小浪)、余洁(林德籁)。平反人数于是增至88人,然而不包括阿和带队去二区肃反时所杀的五人。得到平反的人数已占大多数,仅剩3人,即北马局名誉上的第一号人物老谢的妻子林锐,肃反执行者阿良和艾平,不获平反。

至于北马局发生这么严重的错误,有没有领导人对这错误负起道义上的责任,接受革职、降级之类的问责处理?

1950年,南马局的领导人小刘,给党提呈一份关于斗争路线的意见书,马共中央认为那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竟将小刘处决,小刘所领导的机关人员也遭到降级处分。姑且相信,这是一种“问责”,却未免过于严厉。在中共,因犯错误下台的领导人有陈独秀、王明、李立三等,马共既然追随中共,又有“小刘”事件为先例,肃反的错误理应问责,但有没有?这是我们今天关注的课题。

《决定》第九节,也就是结论的一段,对问责一事作出了含糊、推卸责任的回答。它说:“在解决了上述这些问题之后,同志间对这三次(特别是第三次)肃反斗争中出现的一些重要问题(例如对那些新方针前后马境来和中国来的被处决者)的看法仍然没有完全一致,没有得到澄清。党对这三次斗争应继续进行有领导的、深入细致的研究,以便尽可能澄清当时在斗争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央北马局的有关领导同志愿意承担责任,并请求中央给以处分。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辨明是非,但这不是为了追究个人责任,而是为了弄清楚当时发生错误的客观环境,以及错误的内容、错误的社会根源,以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弄清思想、团结同志。为了避免陷入无休止的争论,涣散斗志,我们号召同志们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在新的形势下迎接新的斗争。”

这段话洋洋洒洒,其实不过是要给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把错误推给“客观环境”和一些“有待研究”的因素,扩大客观环境的因素,从而使个人思想、认识上的错误显得微小。难道阿苏等人不知道在游击队的环境下,采用逼供信的方法将导致胡乱牵连和一大堆假证据?难道要用3年的时间才认识到这个简单的道理?何以阿成1976年在10支进行肃奸,没有采用上述的方法却能准确消灭敌奸而没有扩大化?

这里也说不要追究个人责任,就是要搬出“北马局”这张王牌给领导人做挡箭牌,领导人也不打算道歉了。

至于说肃反有没有个人因素?我们拿一个事件来说。阿苏回来武装战线时,也带来了他的妻子阿秀。这位阿秀绝大多数的同志不认识,但是阿苏却把她提拔为机关队的党委中心。有一次,阿秀生病,服务员(也就是负责领导人饮居起食的人员)秋英给她煎药,她吃了秋英的药后,突然说肚子痛,就认为秋英在药里下了毒,要毒死领导同志。于是秋英就被当作敌奸处死了,吃了“毒药”的阿秀反而没事。[2]

肃反就是这么回事,往往只是领导人的“随心所欲”、一厢情愿,不含真理的成分,领导人的喜怒往往是领导者生死去留的依附。再说,陈平派老谢回来边区处理肃反问题,阿苏却不肯交出权力棒给老谢,也涉及权力的眷恋。不追究个人因素,如何能够拨开谬误的烟霾?

北马局针对肃反课题,做出了多次检讨并发出了文告,第一次在肃反结束后不久,第二次在197210月,第三次在19721220日,第四次在19737月,第五次在1990120日,每次检讨都因为党内外出现不同的意见,而“检讨”的也不是领导人是否应该对错误引咎辞职这类的事,而是寻找向大众“澄清”这个事件的话术,以便使领导人的错误显得不那么严重,为领导人的错误进行申辩,使之“合理化”。陈平在19905月发表了一篇谈话,延续了上述的主旨,为领导人的错误寻找待罪羔羊,阿良于是成为肃反扩大化的最大凶手。

《决定》发表的时候已是和平时期,北马局请求中央给与处分已经没有多大意义,“降级”处理已不可能,群众要看到的,只是北马局的大领导阿苏、阿焰、“总司令”阿和、12支队领导阿石等人的真诚道歉。然而这个简单的要求却始终没有得到落实。

202317日)


 



[1] 取自:国内革命战争时期4,页84

[2] 取材自:黄胜古:回忆我的多姿多彩的革命经历,页25;杨立新:艰辛的路程,页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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