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伊教的和谐社会秩序观


万丽丽(中国)

摘要: 和谐在本质上包含着多元与变化,对其而言,差别的存在是必要的。社会的和谐在根本上依赖于对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公民与政府间的关系作出适当的规定。互助与合作乃人类幸福的两个必要原则。磋商是达成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但信念和道德才是社会调整定位的决定性力量。它们之于社会尤如基因之于人体,只有利用这个深藏于人类本体和目标中心的精神动力才算抓住了社会扭转的主脉。

关键词: 秩序,和谐,磋商,精神,中庸。

巴哈伊教是当今最具活力、发展最快的一种世界宗教。它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伊朗,由巴布、巴哈欧拉两位先知创立。在内容上,它以伊斯兰教为主体,同时吸收了犹太教、基督教的部分教义及近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成为一支独立于伊斯兰教之外的极具现代性、开放性的新兴宗教。对困扰现代人的许多问题,巴哈伊教都有独到的看法和解决方案。在社会秩序观上,也同样不乏真知灼见。

对社会秩序问题,巴哈伊教并没有进行特定而明确的讨论。但在其先知的著作与巴哈伊教最高行政机构--世界众议院的文件中却可以看到大量与社会秩序有关的表述。如“秩序的法则统治世界”1,“神圣的先知显现于世是为了在人间建立仁爱和协调” 2,“如果一个家庭里能显现爱与和谐的话,那么这个家庭便会进步,变得朝气蓬勃而具有灵性……一个城市也同样如此,如果居民们能够相互间表现出和谐与友谊,那么它将稳定地发展,从而人类生存环境变得更光明。同样的,一个国家的人民通过爱与和谐便会朝着文明与光明的方向发展、进步……最后,人类整体的团结也是同样如此”3。 “地球是一个家,是全人类的故乡;因此,人类应该略去那些人为的区别和界限”4,但“等级能力上的不平等是一种自然特征”5,“超越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的限度是绝对不可以的”6,只有“当多种层次的思想、气质和性格由同一中心力量作用和影响联结在一起的时候,人类的完善才会显露”7。“使社会瘫痪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的不团结”8,“人类的幸福、和平与安全只有在团结统一牢固地奠定后才能实现”9,“互助与合作乃人类幸福的两个必要原则”10。“磋商是……揭露一切事物之真相,激发对各种可能性的自由探讨,建立团结和共识以及确保集体决定得以成功贯彻执行的至佳手段”11。“只有经由磋商才能获得福利和幸福”12。“社会的进步源于融合社会的理想和共同信念”13,“除了理想的手段、灵性的力量……显然再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消除世间的种种弊端”14等等。由此可见,巴哈伊教关于社会秩序的论述实际是相当丰富的。它涉及到和谐、安全等状态,合作、磋商等手段,家庭、国家等实体。根据这些论述,我们可以大致作出这样的判断,在巴哈伊教那里,社会秩序更多指一种社会状态,它涵盖个人、家庭、城市、国家、全人类等多个层次,并通过某种手段来维持。具体说来,巴哈伊教的社会秩序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巴哈伊教认为社会的理想状态是和谐而非冲突。什么是和谐呢?巴哈伊教强调和谐不是一式一样或同类合一,而是“存大同求小异”,即多样性的统一。和谐在本质上包含着多元与变化,对它而言,差别的存在是必要的。这好比一个花园,虽然花园里的花朵、灌木丛和树木都生长在同一块土地上,同样的阳光照耀它们,同样的云为它们带来雨水,但每一朵花却都有各自迷人的芬香和颜色,每一棵树木都有各自的高度和生长期,它们结出的果实也都不同。而正是这些花草树木的形态各异和五彩缤纷才使得这个花园令人陶醉,流连忘返。如果这座花园里所有植物的形状、颜色、气味都是一样的,那么这个花园就一点也不美,而是单调、乏味了。和谐就是“多样并存,大同团结”。社会的和谐就是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即个人、家庭、国家之间的“多样并存,大同团结”,它在根本上依赖于对蕴含在上述几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即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公民与政府间的关系作出适当的规定。

譬如,在个体间的关系上,和谐意味着平等与等级并存。首先,现实世上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是上天的儿女,都是平等的。但另一方面,绝对的平等只是大脑中的一个幻觉,是完全行不通的。因为 “社会中兼具有贫人和富人是上天的创造律,宇宙万物莫不如此,否则上天的创造就不完美”15。总有“一些人富有才智,一些人智力平平,另一些则缺乏悟性”16。等级是调节秩序的必要保证。这就像一支军队,一支军队不可能只有将军或尉官,或只有士兵而没有指挥官,如果非要那样,全军就不会有秩序,最终被瓦解。人类需要平等,也需要等级,真正的平等是指每个人都能按其等级地位获得相应的舒适和幸福。虽然在人类社会中不可能人人都当司令,也不可能人人当军官或士兵,但在社会结构中,每个人都是称职的,每个人均按其能力大小发挥其作用并享受其所得。

再譬如,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上,和谐意味着个性自由与整体利益的并重。个体的成长与群体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过程。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他不能单独生活,社会又有自身固有的模式,一个人只有通过和他周围的人群建立关系,才能学会生存,进而寻求真理,实践美德,一方面贡献社会,另一方面促进自身精神的成长。与此同时,“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寻求本质,别人的探索代替不了自己的追求”17,“因为意识是人类的本质特色。而与意识有最密切关系的活动便是个人为自己探求事物的实体”,“探索人类生存于世上的目标的自由,以及发展那些使这探索过程成功的人性天资的自由,都需要得到保护”18。因此,要实现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和谐必须适当兼顾二者,即一方面要强调社会整体的利益,但这不等于要神化集体主义,压制个性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让人享有有助于其成长的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但这也并非要崇奉在多方面破坏现代生活的个人主义。

至于公民和政府,巴哈伊教认为,它们的和谐表现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巴哈伊教看来,政府和公民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关系,而是一种信托关系。上天把“当前用来护卫和保障人类各族之安全的基本工具已交托给人类社会中的政府官员来掌管”19,政府即为上天的托管人或受托者。而穷人、公民则是上天托付政府照顾的人。作为上天的信托人,政府应“以容忍的精神对待他的同胞……表现出万分的诚恳与公正”20,从而“赢得人民的信心、尊敬和衷心支持”21。作为被托管者,公民则应完全服从政府,“切莫与他人争论此世的事务,因为上天已把这些事务舍弃给那些热衷于此类事务的人们”22。总之,公民与政府各有自己的身分和地位,“每一种身分和地位的完整性必须维持”,“超越自己的地位和身分的限度是绝对不可以的”23

(二)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巴哈伊教认为必须以团结、合作、互惠代替分裂、竞争、自私,而磋商则是达成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很长时间以来,竞争一直被视为人际关系的主要动机,巴哈伊教指出,正是这样一种偏见,导致了人类社会的长期混乱。“所有造物都是物质元素亲合力和聚合力的表现,如果造物消失了,便是因为其吸引力与和谐性消失了。不同的元素和谐地结合在一起,但当诸元素出现不协调,互为排斥时,就会出现分解和消亡”24。 任何事物都带有这种性质,并服从这条原则,即团结带来生存,分裂带来死亡。人类社会更是如此。一棵树可以在一片大草原或一条峡谷里、山脚旁独自孤单地生存。一只在山里的动物或飞翔在空中的鸟儿也可能过着独居的生活并在各自的独居生活中享受着最大的安逸与快乐。而人却不能单独生活,独个儿生活在旷野中的人最终将会饿死。他不可能永远地自给自足,他需要与人合作和互惠。这种现象的奥妙就在于:人类起源同一,实质上人类同居一家,同为一体。每个成员都是整体的一分子,他怎么能脱离整体而独存呢?

当然,如前所述,团结并不意味着完全合一,社会成员的生理、心理状况千差万别,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分歧是必不可免的。而消除歧见,实现团结的最佳手段就是磋商。磋商是巴哈伊教用来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和形成决定的基本方法。它适用于从纯粹个人间到国际关系间的所有事务。巴哈伊教经典著作广泛阐述了磋商原则,认为它是 “黑暗的世界里”的“一盏引路明灯”,“有助于明达事理,化推测为确知”,“天赋理解力的成熟是通过磋商表现出来的”25。在磋商中,参与者要把自己视为整体的一员,将全体的利益和目标放在个人的观点之上。大家在坦率及礼貌的气氛下进行讨论,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并不属于个人而归集体所有,任由集体来决议取舍或改善,如果不能取得一致,必须按多数原则投票,所有成员都必须服从结果,并尽力执行,以谋求最完善的达到目的。显然,巴哈伊教的磋商跟时下流行的谈判有所不同,谈判是为达到某种利益和目标而与对方交换意见的说服过程,而磋商的目的是使大家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对个中真理达到一致认识,并在任何时刻都能够选择最明智的行动。在追求真理方面,磋商所要求的标准,远远超越了前者。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巴哈伊教的社会秩序观存在两个明显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中庸性。中庸即适度,不走极端。巴哈伊教对任何事情都不偏不倚,既不完全赞同,也不完全反对,而是试图寻找一条中间道路。巴哈伊教对个人、集体、公民、政府彼此关系的表述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特色,在对其它问题的讨论中也同样摆脱不了折衷、调和的色彩。譬如,对贫富悬殊问题,巴哈伊教认为,现在有的人惊人的富,而有的人又可悲的穷,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但必须小心从事。过度平均和过度分化这两个极限没一个好的,最值得追求的就是中庸之道。如果一个资本家可以拥有大量财产,那么他的工人为得到足够生存的金钱也是合理的;如果一个穷人陷入极端的贫困,那么附近就不应该有腰缠万贯的富翁。收入的差别是允许的,巴哈伊教的原则是将收入差别建立在规定适当的极限里,既要保证没有人积累过多的财富,也要保证没有人遭受被剥夺生活必需品的困苦。

巴哈伊教秩序观的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特色是精神性,即高扬精神力量,把信念和道德看作社会调整定位的决定性力量。巴哈伊教反复强调,磋商是实现和谐的手段,但又说“磋商是人类事务中履行正义的具体表现”26,“磋商的人的先决条件是动机纯正、精神焕发”27,“真正的磋商是在友爱的态度和气氛下的精神聚会……爱与友情是根本所在”28,“正义和智慧的制服力量是举世无双的”29。可见,在巴哈伊教那里,人类的情操信念才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进一步讲,巴哈伊教认为人类的繁荣、社会的安宁不仅来自物质的进步,法律的制约,更“发自人类的灵性感悟和美德之光”30。因为物质的进步不单会制造利益,也会制造邪恶;法律可制止明显的犯罪,却对隐藏的罪恶鞭长莫及。而道德、信念之于社会“尤如基因之于人体”31,只有利用这个深藏于人类本体和目标中心的精神动力才算抓住了社会扭转的主脉。它们的功能在于,“它不仅提供了符合人的真正本性的观点,还引发出相应的态度、动力、意愿和抱负,从而促进人们去发现并执行各种措施”32。需要注意的是,巴哈伊教并不否定法律、经济的作用,并提出过以合作制、税收制等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控贫富分化问题的思想,只不过“物质文明如同一个玻璃球,精神文明如同光源”33,在社会秩序的维持上,相较于法律等外在的强制力,巴哈伊教认为人类内在意识的改变和重塑更为重要罢了。

从此出发,巴哈伊教对导致当今社会失调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贫困问题,巴哈伊教认为这一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实用的、经济的、科技的、法律的方法,但最根本的是靠启发富人的内在自觉,唤醒他的仁慈来完成。要让富人知道,灵性的条件并不取决于拥有的世俗财富的多少,在上天面前,最让其欣悦的就是为穷人着想,从而使富人产生自愿与他人分享的意愿,出于自由意愿和为了他自己的幸福而关心照顾穷人。“仁慈比平等更伟大”。至于穷人,则不应强迫富人分享财产,这会在人类事务中带来不和、破坏秩序。穷人应该努力谋生、自食其力。贫穷并不可怕,而是朝向上天的动力。

同样,要创造一个秩序良好,没有腐败的公共环境,最终也靠个人、团体和社会机构道德能力的建立。清除腐败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管理程式和法律保障制度,无论有关措施多么重要,都不会对个人和机构行为带来持久的改变。因为管理从实质上讲是一种道德和精神的实践,其指标只能在人们心中找到。因此,只有当人们的内在世界得到改变时,‘品格真正文明化’的远景才能实现”34

从创立到现在,巴哈伊教已走过了100多年的历程。随着其体系的日益完善,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目前,它所强调的容忍多样性的秩序观已渐成大家的共识,而其提倡的磋商手段更成为当今世界解决国内、国际争端的普遍作法之一。至于它把社会秩序重建的根本置于精神,试图“以精神征服全球”的想法,虽然有些乌托邦的色彩,但对认识和解决现今的时代危机却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在社会秩序的维持上,道德的确不能代替法律,个人的主观意识会因各种原因而冲突道德的底线,法律的存在可加强社会秩序的安全系数。然而,道德又确实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控手段,法制的成功不仅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健全,还在于人的道德水准,不管制度多么完善,对野兽是没有用处的,若道德受到尊重则会降低社会的管理成本。特别是在当代社会,科技的发展突飞猛进,人类的行为愈加复杂多变,法律等外在的社会控制手段正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加强对人们思想意识的引导,使社会秩序的维持从外在的强行控制转向内在的自觉认同,从他人的统治转向自我的治理应该是更需重视并加强的治世方略。

注释:

1阿博都巴哈:《巴黎讲话》,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

234阿博都巴哈:《世界团结之基础》,马来西亚巴哈伊总灵体会1993年,第21161723页。

5阿博都巴哈:《未来经济》,新德里1989年,第19页。

6巴哈欧拉:《巴哈欧拉圣典选集》,马来西亚巴哈伊总灵体会1992年,第40页。

7守基阿芬第:《新世界体制之目的》,澳门巴哈伊出版社1995年,第8586页。

8《谁在写我们的未来》,第6/9页。

9《巴哈欧拉圣典选集》,第68页。

10《世界团结之基础》,第10页。

11李开璇:《巴哈伊信仰世界概览》,新纪元国际出版社1997年,第24页。

12《人类的繁荣》,1995123日,致全球各国巴哈伊总会附件,第9/16页。

13《在公共机构中抵制腐败与确保公正:巴哈伊观点》,荷兰海牙200152831日。

14《世界团结之基础》,第107页。

15《巴哈伊故事集》,第14/16页。

16《巴黎讲话》。

17《世界团结之基础》,第79页。

18《人类的繁荣》,1995123日,致全球各国巴哈伊总会附件,第1/16页。

1920《巴哈欧拉圣典选集》,第4854页。

21《人类的繁荣》,第14/16页。

2223《巴哈欧拉圣典选集》,第6640页。

24《世界团结之基础》,第18页。

25转引自李绍白:《世界和平的承诺》,新纪元国际出版社1997年,第15页。

26《人类的繁荣》,第9/16页。

27《巴哈伊故事集》,第10/13页。

28巴哈欧拉:《共同磋商》,马来西亚出版委员会1988年,第9页。

29《巴哈欧拉圣典选集》,第53页。

30《在公共机构中抵制腐败与确保公正:巴哈伊观点》,荷兰海牙200152831日。

31穆赫辛.埃纳亚特:《毁灭或新世界秩序》,1994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研讨会发言,第32页。

32李绍白:《世界和平的承诺》,新纪元国际出版社1997年,第12页。

33《世界团结之基础》,第32页。

34《在公共机构中抵制腐败与确保公正:巴哈伊观点》,荷兰海牙200152831日。

 

(此文由中国山东省的蔡德贵教授所提供,万丽丽的博士论文,刊于《社会科学家》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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