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之后


现今的少女像着了魔笛,一个个纷纷要赶上离家出走的列车,三分被迫七分情愿地跳进凶险的坑窝。有些和男的朋友出去,有的跟女的损友离家;有些藉口参加派对,有些说是去野餐。有些半夜裡不告而别,有些明明白白地要求父母放人,还有一些,在家的温暖裡人被人强掳上车,一去不回头。

少女出走有一个壮观的景象,和一个悲惨的幕后。父母忽然间觉得做人父母如何的责任重大,教管一个人如何的不简单。女儿不辞而别,没把老人家看人眼裡,但是老人家还是把女儿看在眼裡。妳可以躲在一个狐狸洞裡,但是老人家也有他的办法,就是把这个新闻昭示天下。一对眼睛变成了千万对眼睛,看妳何处遁迹?

但是这场战争大抵打成平手。有些女儿找回来了,有些永远不再和父母见面。决定性的一关全在公众的良心。有些人看见人家的女儿失踪,好像自己也失去了一个女儿,注意到有那少女的蛛丝马迹,立刻打个电话去告诉。这种人总是叫人感动,虽然他们从来没有露脸。

有些人看见报上刊出来的可怜兮兮的父母,觉得好玩,便打个电话去取乐。什么东西都有人拿来取乐,租一个商业中心来卖棺材,等到业主驱逐的时候趁机敲诈一笔租金,便是属于这类叫人笑不出来的取乐手段。

他们打电话来说,在某地方见到了失踪的少女,但是绝口不提她在什么地方,却说要见她的父母。心急如焚的父母好不容易得到一个线索,等到要求他讲出她的出没地点或藏身处时,他们就趁机索讨一笔服务费。现钱到手之后,却昧着良心,胡乱编一个故事,让那伤心的父母信以为真,然后气急败坏地在一个什么大厦,或一个什么住宅区内晕头苍蝇似的搜寻一整天,越寻越生气,也越伤心。

好好的一个少女忽然间不再听信于父母,自己跑了。这是多么悲痛的事,但是许多人不觉得此事有任何的悲意,而是觉得好玩。报上登了出来,家长通常接到很多电话,大多数是这类开玩笑的电话,好像天天都是愚人节。

这样“悲惨”的事实,说明了人类的同情心,已被金钱典当。他们不觉得一个少女落入一批有企图的人物手裡,对一个灵魂是如何大的摧残,可能认为少女本来就这样地好玩,出去走走一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就算跟男孩子玩玩,也一样没有什么大不了,因为失踪的,被人拐骗的少女,不是他们的女儿。

(199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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