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种优越论的谬误


种族主义“发展”到今天,只剩下一堆黑色的记录,和一个不受欢迎的理论。然而一股妄动的馀温一点没减,甚至比以往还要放肆。他们根本不必提出理由,就大干一番。

所谓亚利安人比犹太人优越,德国人比法国人高等,条顿人比斯拉夫人了不起,非洲黑种人是亚当的孽种,上层的新加坡人应该优生优养,因为他们有较好的基因等等,这些话现在已属于“胡说八道”。从希特勒一直到世界化的前夕,种族论的提出已经够多,也总是很精彩,可是真实性却很有限。

多年前有人提出脑壳大的人,由于灰色和白色物质必然比较多,思考能力也比较强的假设,看来没有说服力。山东人和蒙古人的脑袋都很大,东南亚各人种则比较小,是不是东南亚一带的人种比山东人和蒙古人低一等?

每个人都一样,都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天赋的能力。但每个人又都不一样,这个差异好像指纹的各人不同,只是在形式、表面和程度上。这个不同成为人们奋斗的原动力。世界上只有一个你,所以你非得振作起来不可。但这个程度的差异,好像不同的花卉形状的不同或色泽的深浅,并无优劣之分。例如有些人脾气比较躁急,另一些人则比较温和,但脾气躁急如果用在好的方面,譬如要求工作快速做完,就是一个长处。而温和的人如何对社会的不公平完全没有愤怒之情,也不是一个优点。

所以天赋能力的差异不能成为种族歧视的托词。相反的,人们应该注视彼此的不同,并看到反映在彼此身上的这种美。正是这种美,使不同的人能互相欣赏,互相吸引,并且由此看到人类的一体性。有些人善于想像,有些人有艺术天份,有些是天生的思想家,有些擅长于交际,有些人特别善于利用他们的手或身体,如有很好的歌喉之类,或者有些像武松一样勇敢过人,似乎一个人一生中应该做什麽,早已命定了的。他感到最快乐的就是做他可以胜任的工作。每个人做不同的东西,而使到世界多姿多采。但这种能力的差别是平常的、必须的,某一方面的能力不应被夸大,成为某个种族瞧不起其他种族的理由。

两性之间也有不同,女性比男性优越之处很多。如忍耐力、细心和对感情事的敏锐方面超越男性,这是指一般的情形。但是在男性主导的社会裡,男性不肯以实际的行动让女性这方面的优点获得彰显,造成社会浮躁和麻木。用暴力解决问题,也跟这个性别歧视有关。

人类的基因结构基本上的相同,使人有共同的外表和身体的组织结构。但人的共同还在于他有一个相同的灵性。当人有了这个形体结构之后,它就获得一个有别于动物界的特有的能力,这就是他的“灵”的力量。这情形好像我们有了灯蕊、油和灯的构造之后,只要点上火,它就有了亮光。这亮光就好比一个人的灵性,但是要是没有灯,它却不会发出来。一盏灯是一个无用的物体,至到它给予我们光,它的价值才显现出来。

人类的脑袋裡有几十亿个细胞,但是只有2、3巴仙为人所用,一个人的智慧毕竟不是由大脑裡的一系列化学活动所产生。一种生物被叫作人,而另一种被称为狗或鱼,之间的差异在于它们所发出的“光”的不同。当然,也只有这些有特别的“灵”的生物,才会幻想出种族歧视这种玩意儿。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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